类别 序列 适龄儿童少年主要情况 说明
户籍房产类 户房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一致、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(父母房产)一致,且都在学校服务区内。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与祖辈户籍一致、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(祖辈房产)一致,且都在学校服务区内,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住宅房产,可视为“户房一致”。 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(小学6年,初中3年)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依据。
无户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未在学校服务区内,但在学校服务区内购有商品住房且实际稳定居住。非辛集户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购商品住房具有可查证的网上签约信息(商品房买卖合同、商品房网上备案书),可视为“无户有房”。 商业用房、商住房、小产权房和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(夫妻共有除外)。
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与祖辈户籍上户籍一致,实际居住地(祖辈房产)在学校服务区内,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住宅房产。祖辈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(小学6年,初中3年)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依据。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辈户籍的顺序靠前。
外来随迁子女 外来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、房屋租赁证明、缴纳社保证明(参保地为辛集市且缴纳满6个月,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开具、个人缴纳的自行开具),实际居住地与居住证地址一致,在对口服务区的学校申请就读。 提供经商务工材料越齐全的,对口服务学校录取。不符合入学要求或入学材料不齐全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政策支持类 1.烈士子女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子女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;
2.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,持有燕赵英才服务卡(A卡、辛鹿英才卡);
3.来辛投资兴业人员子女,市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、重点企业的投入者或管理者。
1.《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》(冀政〔2023〕1号); 2.《辛集市实施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暂行办法》(辛办〔2024〕3号)。
注:
1.“户”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,“房”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祖辈(祖父母或外祖父母)房产。
2.学校按照以上类别平行录取。“户籍房产类”以“房户一致”“有房无户”“无房无户”顺序依次录取,“外来随迁类”“政策支持类”以不同条件平行录取。当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,序列靠前、材料齐全合规的学生到对口服务区学校入学,其他学生统筹调剂入学。